《六安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风险分担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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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知识产权对于企业发展尤其是小微企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鼓励企业创新创造最好的支持措施之一,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增强由“知产”变“资产”的能力。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在其中就提出各部门要积极稳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当前,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暂未形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激励性政策的情况下,制定《六安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风险分担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流程、形式及风险分担等政策,有利于推动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募集发展资金,助力企业发展,从而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六安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六发〔2022〕23号)、《安徽省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试点方案》(财金〔2014〕1980号),同时也借鉴了省内兄弟地市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经验和做法。
三、起草过程
2023年初,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进行总结、形势分析,研究国家和省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具体要求,搭建了暂行办法的初步框架。
2023年1-2月。市财政局编制了暂行办法初稿,组织相关人员讨论修改完善,并分别征求了市市场监管局、市融资担保公司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完善和修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3月6日至2022年4月6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在公开征求期限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五条。
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明确制定的依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的概念、借款企业的范围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是指借款企业将合法拥有的经评估机构评估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质押给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银行”)并申请获得贷款,由六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担保公司”)提供辅助担保的一种融资担保模式。借款企业,是指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且近三年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体系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
第四条至第七条,主要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采取的形式、办理流程、担保贷款原则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风险分担采用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模式开展。经银行审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的贷款,市担保公司“见贷即保”,不再单独开展承保调查审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贷款原则上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每家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次贷款期限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限。贷款期满归还全部本息后,符合条件的可续贷。
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主要明确贷后管理、贷款逾期的处理、追偿等内容。当贷款逾期时,市担保公司按照与合作银行签订的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协议规定履行代偿责任。业务实施代偿后,市担保公司开展代偿追偿,合作银行按合作协议规定配合追偿。
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主要明确有关责任、尽职免责、施行时间等。合作银行、市担保公司对有履行能力而到期不还款的企业,取消申请六安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格,并通报相关政府部门,列入失信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