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管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3-03-3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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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代管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7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财政专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2〕184号)、《六安市本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六政办〔2013〕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核算范围。代管资金专户是用于核算管理财政部门代为管理预算单位资金,以及其他需要在专户管理的非财政预算资金。

    代管资金专户主要归集预算单位撤销账户结转资金和撤销账户后的预算单位往来款、保证金、基建资金,以及在代管资金专户核算的其他资金和代管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等。

二、强化资金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各预算单位根据资金的性质、用途等确认代管资金,实行“先收后支”,生成代管资金指标后可申报资金用款计划。

往来款、保证金外,预算单位对于上级单位经常性拨款、下级单位上解用于本级支出资金、单位经营收入等收入类资金应纳入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

(二)支出管理。代管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办理资金支付。预算单位应当规范使用代管资金,不得改变资金用途。拨入代管资金专户的财政预算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及预算安排执行,未及时支付的按规定退回国库。

预算单位应及时对代管资金账户资金进行清理。属于代收代支的往来资金,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及时支付;属于履约保证金等往来资金,应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符合退还条件的及时办理退付;属于巡视巡察、审计等提出需整改缴交的资金,应及时缴国库或相关账户

预算单位不得违规将预算安排的资金转入代管资金专户,禁止将代管资金借出周转使用。

    三、加强动态监控管理。代管资金纳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管理科室对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中代管资金专户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核实,督促预算单位落实整改。预算单位之间拨付预算内资金进入代管资金账户,触发一级预警,由归口业务管理科室负责办理审核通过或退回业务。

    四、定期清理账户资金。代管资金年终结转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财政部门每年1月份对代管资金专户上年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对于不符合代管资金专户管理范围的资金以及需要盘活的结余资金,按照规定予以收回,上缴国库。

2023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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