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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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做好2022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皖财库〔2023〕13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皖财库〔2023〕1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是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透明度、改进政府绩效管理、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沟通协调,狠抓工作落实,保障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市直各部门、单位应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7号)规定,编制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并按规定向所属预算单位布置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具体事宜。
(二)各县区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8号)规定,在组织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编报2022年度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各地乡镇政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编制部门财务报告。
(三)各县区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库〔2018〕66号)规定,编报2022年度合并后的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县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中应包含所辖乡镇政府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等情况。开发区(含园区,下同)应纳入同级政府或设立该开发区地方政府的本级综合财务报告的合并范围,与预决算管理衔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健全财政国库部门牵头,预算、绩效、资产、债务、社保、企业等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规定时间节点,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工作指导,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要统筹疫情防控和报告编报工作,把疫情防控要求贯彻报告编报工作始终。
(二)梳理编报范围,核实编制主体。各地要主动与编制管理部门联系,全面掌握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名单。严格落实编制要求,认真梳理应纳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的单位清单,完善编制单位基础信息,保证编制范围的完整性;对于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应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合并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1〕182号)规定确定所属关系,准确把握合并级次,做到不重不漏。
(三)规范财务管理,夯实编制基础。各地、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详细记录政府内部往来、收支对象等相关信息。清查核实代表政府持有的相关企业(包括金融企业)的出资人权益等情况,按规定进行核算和反映。扎实做好股权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ppp项目资产等的会计核算工作,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按规定定期清查资产负债,未入账的资产负债要及时确认入账,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要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全面清理历史债券债务,及时处置财务挂账,防控财务风险。清理往来事项,及时处置财务挂账,防控财务风险。
(四)提升编制质量,加强分析利用。
1.注重数据衔接。各地财政国库部门要加强与资产、债务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本级政府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填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与部门决算、资产年报衔接表,切实做好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与部门决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之间数据衔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国有资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报告之间数据衔接。
2.做实对账抵销。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指南及相关规定,组织做好内部交易事项对账抵消工作。切实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所涉及的政府内部交易事项对账抵消工作,适时组织开展财政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对账,存在差异的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处理。正确运用抵销规则,具备条件的要做到应抵尽抵。
3.压实编审责任。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厘清不同审核主体间的权责关系。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审核流程,细化审核规则,创新审核方式,提升审核效率,切实提高初次上报数据质量,杜绝基础性错误。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政府财务报告审计,进一步发挥审计推动作用,共同督促部门单位及其他有关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管理。
4.开展分析利用。各地、各部门要摒弃重报表、轻分析的传统思维,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分析研究,深入挖掘政府财务报告数据价值,推动数据共享,扩大应用范围。通过分析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发挥政府财务报告逆向反馈和促进管理的作用,为领导决策和防范财政风险提供信息支撑。
三、工作安排
(一)市直各部门、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电子数据及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所需相关资料(见附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归口业务科室重点对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和会计报表重要资产项目反映的完整性、报告文本的规范性、部门财务报告与资产年报资产负债项目衔接一致性等进行初审;市财政局国库科将适时对经归口业务科室审核通过的市直部门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开展集中审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部门单位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
(二)各县区财政部门应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合并后的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电子数据报送市财政局国库科,待审核修改完善后,6月15日前重新报送电子数据。各县区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于2022年7月15日前上报。
(三)市财政局将适时组织2022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集中审核,届时请各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2022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提供资料清单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2022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提供资料清单
单 位 |
提供资料内容 |
市统计局 |
六安市人口、国民生产总值、企业发展情况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资料 |
市发改委 |
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全市及市本级重要物资储备情况及报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全市及市本级在建工程中土地收储项目名称、面积及价值等情况;全市及市本级相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情况及报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 |
市林业局 |
全市及市本级与林业相关自然资源情况及报表;全市及市本级重要物资储备情况及报表 |
市应急管理局 |
全市及市本级重要物资储备情况及报表 |
市民政局 |
全市及市本级重要物资储备情况及报表 |
市住建局 |
全市及市本级保障性住房情况 |
市卫健委 |
全市及市本级重要物资储备情况及报表 |
市水利局 |
全市及市本级与水资源相关自然资源情况;全市及市本级重要物资储备情况及报表 |
市农业农村局 |
全市及市本级与农业相关自然资源情况及报表 |
市教体局 |
全市及市本级教育体育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情况及报表 |
备注:以上资料统计时间范围为2022年度或截至2022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