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省财政厅发布时间:2023-11-1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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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精神加强和规范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方向、资金分配以及绩效管理等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21条,包括总则、资金支持对象和支出范围、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督和绩效管理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资金支出范围。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农村改厕,主要任务为推进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和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建设。二是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主要支持中心村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改厕治污、供水保障、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等建设。

(二)明确资金分配因素。资金分配主要采取因素法测算分配资金,分配因素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工作绩效等。不同支出方向的工作任务根据政策目标、任务特点等选择相应的具体因素和权重进行测算分配资金。测算工作任务时,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对皖北地区、行蓄洪区、脱贫县每村150万元其他地区每村100万元;农村改厕每户500元,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建设每县(市、区)700万元。

(三)明确资金使用管理。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不得超进度拨付资金或滞拨资金。

(四)明确资金绩效管理。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绩效管理规定,设定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评价结果作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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