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省财政厅发布时间:2024-02-0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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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印发了《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国务院于2021年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资产配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省2009年制定的《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学习财政部及外省有关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对《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征求意见情况

书面征求了省委办公厅、省教育厅等18个省直单位,及预算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等厅内15个有关处室单位的意见,并组织省司法厅、科技厅、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地矿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关内容已经包含在《办法》相关条款中。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732条。

第一章总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政策依据、适用范围以及资产配置的定义、原则资金来源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共4条。主要明确了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资产配置标准,共5条。主要明确了资产配置标准的定义、种类、调整要求、制定职责以及严格按规定标准配置资产的要求等

第四章资产配置方式,共9条。主要明确了资产配置方式的种类、定义、优先顺序等内容

第五章资产配置程序,共5条。主要明确了资产配置预算申报、审核、批复、执行以及采购、登记入账等有关程序和要求。

第六章监督管理,共2条。主要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等有关监督的要求,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依据等。

章附则,共4条。主要对不适用情形、涉密资产、解释权、生效时间及废止文件等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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