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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留言时间:2022-11-10 09:34:1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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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财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您好,我想咨询:本人2017年在校期间考取的初级会计证书,专业是财务管理,2018年7月毕业,那2018年的继续教育是否可以用当年的在校考试成绩作为当年的继续教育?
市财政局
回复单位:市财政局
发表于:2022-11-10 19:29:18
市民您好!当年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以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经审核同意于次年的3月底前完成登记。由于你没有及时申报,故现在不能进行视同当年的继续教育登记。咨询电话:0564-337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