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七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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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财会〔2024〕642号
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才,服务“三地一区”和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财会〔2021〕1019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七期)选拔培养工作。请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市财政部门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培养对象选拔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七期)招收学员60名。主要是符合新时代管理要求的行政事业类高端会计人才,包括中央驻皖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市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选拔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近5年没有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二)热爱会计事业,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身体健康;
(五)取得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财务或会计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三、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的选拔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主申报
1.网上申报。具备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表中所填列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签注意见并盖章后,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属地原则,市级及以下单位的由市财政部门审核盖章,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中央驻皖单位由其上一级单位审核盖章。
初审通过后,申报人通过安徽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在“服务直通车”版块,打开“会计管理”,登录“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39.145.0.238:8801/web/#/home),选择“高端会计人才”,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高端会计人才申报所需的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工作业绩等材料。
2.汇总报送。中央驻皖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填写《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按时寄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选拔、考试
1.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笔试命题。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范围包括时事政治、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知识。
2.材料评阅。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笔试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评阅,根据笔试成绩和申报材料评阅情况,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在省财政厅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予以公布。
3.面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政治素养、专业素养、知识结构、政策把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应变能力等。
(三)确定入选名单
面试结束后,省财政厅根据笔试、材料评阅、面试三项成绩综合排名,择优确定入选培养对象并在省财政厅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个人及所在单位。
四、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各汇总单位请于2024年8月5日前将《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申报汇总表》寄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入围面试人员,应于公示期内将《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请表》(每人一式2份),寄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笔试时间。拟于2024年9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准考证打印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养周期与方式
(一)培养周期。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七期)培养周期为3年(2024-2027年),采取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全面提升学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培养方式。入选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会计人员,由省财政厅委托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培训培养。
1.集中培训。原则上每年分次安排集中培训,共20天,3年累计不少于60天。首次集中学习拟于2024年下半年开班,具体时间省财政厅另行通知。
2.社会实践。针对学员具体情况,确定学习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搭建交流平台,积极引导学员参与财税改革、政府会计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升学员参与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跟踪管理。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管理。主要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采取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
(三)培养机制。建立动态的跟踪评价、量化考核和淘汰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年度集中培训、自学任务的,或培训期间、培养结束后,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情形的,予以淘汰或除名。培训周期届满,对完成规定课程并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省财政厅颁发“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并按照《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择优推荐使用,推动各地落实有关人才政策。
六、培养费用
省财政厅统筹保障省级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和培养所需经费。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学员参与培训培养。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
附件: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7月8日